1. 中央、國家機關國家公務員錄用考試的報考時間及考試時間?
網上報考時間:一般都在每年的10月中旬
網上報考確認時間:年11月上旬
公共科目筆試時間:每年11月下旬
2. 北京市大中專應屆畢業(yè)生國家公務員錄用考試怎樣報考、報考時間及條件限制?
地域范圍:北京地區(qū)
招考對象:大中專應屆畢業(yè)生
網上報考時間:每年的11月中下旬
考試時間:每年12月中旬
條件限制:社會其他人員不能報考本次考試
另外,還有一次針對京外地區(qū)北京生源的應屆畢業(yè)生的錄用考試。組織本次考試的目的:是為了讓在北京以外地區(qū)上學的北京生源回北京就業(yè)。
網上報名時間:每年1月中旬
資格審查及領取準考證:每年2月上旬。
考試時間:每年2月下旬
條件限制:社會其他人員不能報考本次考試
3. 北京市面向社會公開招考國家公務員考試的報考時間、考試時間及條件限制?
網上報名時間:每年5月上旬
考試時間:每年六月中旬。
條件限制:應屆生不能報考本次考試
4. 報考國家公務員或地方公務員錄用考試的一般要求或報考條件?
職位考試的報考條件(國家):
報考公務員必須具備一定的資格條件,即國家和主考機關規(guī)定的成為某職位上的公務員不可缺少的起碼條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十一條的規(guī)定,公務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①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②年滿十八周歲;
③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④具有良好的品行;
⑤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⑥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⑦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另外,報考者必須身體健康且年齡在35周歲以下。報考特殊職位的考生還應具備該職位要求的特殊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二十三條規(guī)定,報考公務員,除應當具備本法第十一條規(guī)定的條件外,還應當具備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規(guī)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二十四條的規(guī)定可知下列人員不得錄用為公務員:
①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②曾被開除公職的;
③有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
資格考試的招考對象和報考條件 (北京市6月):
(一)招考對象
本次考試面向北京市社會人員(不包括2006年應屆畢業(yè)生及戶口檔案保留在學校的非北京生源往屆畢業(yè)生)。
(二)報考條件
①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②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③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④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以上學歷;
⑤年齡為18周歲以上、35歲以下(1970年5月1日以后至1988年5月1日以前出生);
⑥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身體健康。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以及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名。
5. 考生在網上報名前需要了解什么?
理解文件政策,確認自己是否可以報考?春脦讉時間(網上報名時間、報名確認及打印準考證時間、考試時間);閱讀網上報名須知,明白自己要怎么操作;同意網上報名協議,明確自己要承擔的法律責任。
6. 怎樣進入網上報名系統?
從網站首頁上找到報名系統登錄口,在進行登前錄一般都要求考生先注冊。在注冊的過程中要認真填寫考生的個人信息,部分重要信息一經提交后不能更改(如:身份證號碼、姓名等)。如因填寫錯誤或更改而提交將影響到你最終不能參加考試。注冊成功后再登錄報考系統進行報考。還要提醒大家的是:每個考生只能報考一個職位,在報考前一定要選擇最適合自己的職位報考。在報考成功后,系統會提示你報考確認的時間、打印準考證時間及考試時間。
7. 考試成績在考試結束后多長時間公布?
對于考試成績,一般都會在考試結束兩個月后對外公布。由于有些考試成績需要等待上級核對、批復,所以,不能保證兩個月后公布,具體公布時間會在網站上另行通知。
8.《行政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和《申論》有文理偏向嗎?
很多考生認為《行政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中的題目可能傾向于理科考生,《申論》的考試內容更傾向于文科考生。實際上,并不是這樣。
作為錄用國家公務員的公共科目考試,這兩科考試所考察的能力都是一般國家機關公務員應具備的基本能力,并不需要考生具備某項專業(yè)知識和素質。例如,《行政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中數量關系題型,表面上看起來考察的是對數字的敏感程度,好象理科的考生對于此類題目更得心應手。其實它是考察考生對于規(guī)律的發(fā)現和把握的能力,這是理科考生和文科考生都應該具備的能力。再如:《申論》考試表面看起來是和作文一樣考察考生的文字表達能力的,實際上文字表達能力僅僅是《申論》所需要考察的一項能力,在整體中也只占較小的一部分。《申論》所要考察的主要是考生對于材料分析、理解、概括和發(fā)現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這些都是政府機關工作人員所應具備的基本能力,也是廣大考生在中學、大學的所有課程學習中所要求的能力。因此,不論文科、理科還是工科考生,只要你有一定的分析能力,能夠準確地抓住事物的實質,那么不論你是否接受過專業(yè)寫作方面的訓練,都會有一個滿意的成績。
一、公務員錄用考試的分類:
1按照組織、實施考試的主體的不同可分為:中央、國家機關國家公務員錄用考試和地方的公務員錄用考試兩種。
⑴:中央、國家機關國家公務員和工作人員錄用考試是由人事部組織的統一考試(屬于職位考試)。
⑵:地方的公務員錄用考試是由各省、市人事廳(局)組織的考試(有的地方屬于職位考試,有的地方屬于資格考試)。
2 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的招考對象的不同可分為:社會在職人員錄用考試和應屆生錄用考試兩種。
國家公務員錄用考試的招考對象既包括社會在職人員也包括應屆生;而地方公務員錄用考試,有的將兩者安排在同一時間考試(比如:云南),有的將兩者分開考試(比如:北京),具體以考試公告為準。
3 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的組織形式的不同可分為:資格考試和職位考試兩種。
資格考試類似與各類職業(yè)資格認證,通過公務員錄用考試(人事部門劃定的分數線)者即可獲得:"國家公務員資格證書",此證書有效期兩年(目前)。
職位考試沒有資格證書,通過考試并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者,如同去某公司應聘。面試人員之間須經過激烈的競爭并通過招考單位組織的專業(yè)考試后方能通過面試,通過面試后方能任職所報考的職位。
4 按照實施考試的類別的不同可以分為:綜合管理類、行政執(zhí)法類、專業(yè)技術類三類
⑴ 綜合管理類職位主要包括:機關中從事政策、法律法規(guī)、規(guī)劃等研究起草、實施的指導、監(jiān)督檢查工作,以及從事機關內部綜合性管理工作。考試的公共科目為:《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一》和《申論》兩科
⑵ 行政執(zhí)法類職位主要包括:從事為機關的業(yè)務工作提供專業(yè)技術支持以及行政機關中直接將各項具體規(guī)定施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行政執(zhí)法工作?荚嚨墓部颇繛椋骸缎姓殬I(yè)能力測驗二》和《申論》兩科,報考人民警察職位的須加考《公安基礎知識》一科。
⑶ 專業(yè)技術類職位主要包括:機關中從事專業(yè)技術研究、開發(fā)的人員。考試的公共科目為:《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一科。(是否屬于《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一》以考試公告為準)。
國家公務員考試難度是眾人皆知的,能不能考好以及如何備考,時間設置,如何設置考前計劃等等,都是同學們需要自己收集或者在經驗中總結的。唯學網小編希望每個同學都能實現自己的公考夢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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